关于自动驾驶安全的ownership思考
前两天在微信群中看到大家讨论EHS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其中有一个案例特别受启发:某公司的设备需要出口至国外,为满足国外法规要求需要对设备进行改造。EHS部门为了确保改造后的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所以和设计部门在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对接,共同讨论改造的产品在后续的业务活动中是否能够确保安全。感觉这是非常好的企业安全文化的表现形式,安全为业务赋能,业务又能够主动对接安全进行安全改善。
个人这两天也在研究ownership,所谓ownership,可以简单说的是主人翁精神,对自己的业务能够自主思考和推进。结合近期与D公司自动驾驶安全管理事宜的沟通,发挥ownership精神,产生了以下的思考:
1、管理范围的界定
D公司有设置一个安全管理岗位,对自动驾驶测试过程中的安全事项进行管控。沟通的过程也都是围绕车辆测试安全进行讨论,但是这个岗位的业务范围以及价值真的仅局限于车辆测试环节吗?
如果从整个公司来看,业务范围可能会涉及全生命周期:产品研发、车辆改制、道路测试、车辆维修、拆解报废等。对于每个环节都会存在不同的安全风险,如产品研发阶段,需要的对研发人员的消防安全、员工上下班的安全进行关注;研发出来的产品需要对加装到成品车上或者对车辆进行改制,人员如果去工厂或车间查看车辆改制进展,需要对人员在车间内的安全进行关注;车辆改制后进行测试,测试过程中的行驶安全、人员对车辆的接管度等需要进行管控;如果车辆出现问题,需要自行维修的话,维修过程中安全也同样需要进行关注。
同时,基于目前全国双碳及ESG管理的大背景之下,作为自动驾驶企业,是否需要进行碳盘查?如何实现碳核查、达成双碳目标,都可以作为扩展内容以便为企业发展助力。
以此类推,作为一名相对专业且独立的安全管理人员,不应该局限于设定的岗位职责,更应该主动识别所有的业务场景存在的风险并制定有效的管控对策、推进落地,有效履职。
2、对业务部门的赋能
近期查看了较多关于自动驾驶安全研究的相关新闻和报告,查询过程中曾冒出研发人员需要掌握防御性驾驶意识的想法。果不其然,发现B公司在进行自动驾驶算法设计的时候,会以交规为基础,从交规中抽象出策略预期,保证驾驶行为合规;同时会使用学习型方法,用数据驱动的方式确定对各类交互障碍物的让超决策,然后通过理论计算的方式,通过一套安全框架保证行车安全;针对潜在的危险场景,还会通过防御性驾驶策略,进一步提升安全性。但已经具备非常完善的算法设计路径的研发人员,是否都能够有效掌握交通法规合规行驶场景?是否都能够了解并掌握防御性驾驶技巧?
结合文章开头的案例,安全部门相对而言,对于交通法规或防御性驾驶应该会更了解一些,可以与算法部门进行协作赋能。如适当参与算法设计阶段的车辆行驶优先等级界定,对新入职的算法岗位工程师进行防御性驾驶意识、技能培训等。如此形成良性的协作关系,实现双方共赢,同时可以将安全部门的价值最大化。
3、对安全员的职能拓展
通过网上多方查询的文件显示,无论是企业标准还是地方标准,对于自动驾驶测试安全员的职能界定的都比较明确:具有较好的安全意识、能够在车辆测试过程中集中注意力、一旦车辆行驶出现异常可以快速、有效的进行车辆接管。但是安全员就只能做这些工作?个人感觉不见得。
结合上面的思考方向,对于自动驾驶测试过程,主要测试的是自动驾驶算法是否被正确的应用。除了一些车辆自带的摄像头、激光雷达等信号探测器进行测试过程数据收集和分析,还可以发挥车辆安全员的作用。比如一个具备较高安全意识或者防御性驾驶技能的安全员,当发现车辆没有按照规则或者虽然按照规则但是依然存在安全风险的行驶行为,可以记录并反馈给研发部门,帮助改善研发质量。
如何能够更好的激励安全员进行高质量的问题反馈,可以建立激励机制或者安全员岗级升级机制,利用多种举措提高其积极性。
每个人面临一个新的行业或岗位时,都会同时面对风险和机遇。做一个具备ownership的人,有效挖掘价值,可以赢得更好的尊重和发展。